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,是一位博学多才、志向远大的人物。他的这种卓越素质,对司马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司马谈约生于汉文帝初期,曾师从唐都学习天官,受业于杨何研习《易经》,并跟随黄子修习道家理论。唐都、杨何与黄子,均为当时声名显赫的专家。黄子,即黄生。在司马谈病重之际,他紧握儿子的手,泪眼婆娑地说:“我先祖,乃周室之太史。自远古以来,便在虞夏时期功名显赫,掌管天官事务。后世虽中道衰落,岂能断绝于我?若你继任太史,便是延续我祖之业……我死之后,你必继任太史;身为太史,切莫忘却我所欲论著之事。且孝道始于侍奉双亲,中于效忠君主,终于立身扬名,以显父母之德,此乃大孝之道。天下人赞誉周公,因其能颂扬文武之德,传扬周邵之风,通达太王、王季之思虑,乃至公刘,以尊崇后稷。自幽厉之后,王道衰微,礼乐崩坏,孔子修订旧典,复兴废弃之礼,论述《诗经》、《尚书》,撰作《春秋》,至今学者仍奉为圭臬。自获麟以来,四百余年,诸侯相互兼并,史书散佚。如今汉朝兴起,海内一统,明主贤君、忠臣义士辈出,我身为太史却未能记载,废弃天下之史文,我深感惶恐。你须铭记此责!”司马迁低头垂泪,答道:“儿虽不才,定当详尽论述先人所编次之旧闻,不敢有丝毫遗漏。”
这段对话揭示了司马谈父子将论述“春秋”以来的历史著作,尤其是汉兴以来的历史,视为周公、孔子史学的延续。他们坚信,这四百多年历史的传承与否,取决于他们能否恪尽职守。父子二人在著史过程中,怀揣着深厚的使命感。这种精神,正是中国历史学家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,在他们之后亦不乏继承者。汉代史事之所以在《史记》中占据重要篇幅,且描绘得尤为生动精彩,根源亦在于此。
司马谈对战国以来的诸多学派有着广泛的涉猎。他所撰写的关于阴阳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等六家要旨的评论,堪称一篇著名的学术论述。在这篇文章中,他对阴阳、儒、墨、名、法等五家逐一评析其优劣,而对于道德家,则赞誉其能够汲取各家之精华,以实现政治上的“无为而治”。当代学者多据此认为司马谈属于道家,或至少倾向于道家。然而,事实并非如此。司马谈在病危之际的遗言中,所强调的是儒家的孝道和修史传统,并未流露出道家思想的痕迹。在论述六家要旨时,司马谈指出儒家“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”,但在论及儒家所确立的君臣父子之礼、夫妇长幼之别时,则认为“虽百家弗能易也”。这里所指的儒家缺点仅是技术层面的不足,而其所强调的儒家长处,则是关乎封建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的本质性问题。所谓“弗能易”,实则意味着永恒不变。由此可见,司马谈对儒家的尊崇是显而易见的。
司马迁继承了父亲的思想,以儒家所倡导的礼作为行为的规范和评判历史上是非得失的标准。他深刻阐述道:“执掌国政者不可不知晓《春秋》,否则前有谗言而不察,后有奸贼而不觉。身为臣子者不可不熟悉《春秋》,否则在处理日常事务时不知其宜,面对变故时不知其权变。作为君主或父亲而不通晓《春秋》之义的,必定会蒙受首恶的恶名;作为臣子或儿子而不通晓《春秋》之义的,必定会陷入篡位弑君的罪责,背负死罪的名声。”因此,他总结道:“《春秋》实乃礼义之大宗。”
司马迁从其父司马谈那里,实则继承了双重遗产。其一是太史职掌的学问,这或许涵盖了司马谈已撰写的史文;其二则是儒家的学说,尤以《春秋》之学为重。然而,司马迁并未局限于这两者,他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见解。正是凭借这一家之言,中国历史上才首次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学家。
司马迁于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开始撰写《史记》。《史记》这一名称是后人所赋予的。此时,汉朝已历百年(公元前206年至前104年),在秦朝焚书之后,又陆续搜集了海量文献资料,“百年之间,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”。这为司马迁的著述提供了极大的便利。更为关键的是,他凭借二十余年的实践经验,深入调查了众多古代历史传闻与故事,亲历伟大国家的现实风貌,接触了诸多当代要人,并从众多前辈显赫人物的子孙后代处,获取了大量未曾记载的珍贵口述资料。
在著作形式上,受过去一些历史著作的启发,司马迁对古今历史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,并将其纳入“本纪”、“表”、“书”、“世家”、“列传”五种不同的体例中。本纪,通过帝王的活动来展现一代大事;表,记录历代要事,尤其注重将错综复杂的史事条理清晰地呈现;书,论述特定的政治制度及某些社会现象;世家,记载享有封爵且能世代传承的历史人物的事迹;列传,则描述各领域具有代表性的历史人物。这一体系融合了多种体裁,旧称其为纪传体并不准确。全书共包含本纪十二篇、表十篇、书八篇、世家三十篇、列传七十篇,总计一百三十篇,时间跨度从传说中的黄帝直至司马迁所处的时代,横跨三千年,字数达五十二万六千字。
司马迁在开始撰写《史记》后的第七年,遭遇了李陵投降匈奴的重大事件。李陵,乃名将李广之孙。司马迁早年曾见过李广;后来与李陵同在宫廷担任侍从,虽未深交成为挚友,却对李陵的为人极为钦佩,视其为“奇士”,具备“国士之风”。天汉二年(公元前99年),李陵在浚稽山(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喀尔喀境内)与匈奴激战,终因兵败而投降匈奴。司马迁坚信李陵绝不会轻易投降,这一立场触怒了汉武帝,导致他被投入监狱。经过审讯,司马迁被定以“诬上”(欺骗皇上)之罪,面临死刑。此时正值天汉三年(公元前98年),他的全部著述工作尚处于“草创未就”的阶段。
在汉武帝时期,犯有死罪的人依据两条旧例可免于一死:其一是缴纳赎金;其二是接受“腐刑”。当时,司马迁面临三项抉择:一是“伏法受诛”;二是支付赎金以求免死;三是承受“腐刑”。那么,究竟需要多少赎金才能免死呢?从后续三年内两次颁布的免死诏令来看,所需金额高达五十万钱,这相当于一般“中人之家”五户人家的全部家产。司马迁既无法获得朋友的资助,加之自身官职低微、家境贫寒,如何筹集如此巨款?因此,用钱赎罪这条路,对司马迁及广大贫苦百姓而言,显然是行不通的。实际上,司马迁仅剩两种选择:要么赴死,要么接受“腐刑”。他深思熟虑后认为,人终有一死,但“死有重于泰山,或轻于鸿毛”,死亡的意义有轻重之分。他觉得若以“伏法”的方式死去,就如同牛身上失去一根毫毛,毫无意义且不值得。为了完成撰写史书的使命,司马迁宁愿忍受“腐刑”的奇耻大辱。
司马迁出狱后,被任命为中书令。这一职位乃汉武帝新设,职责包括“领赞尚书,出入奏事,秩千石”,地位高于太史令。其主要任务是将皇帝的旨意传达给尚书,并将尚书的奏章呈递给皇帝。自此,司马迁以宦官身份在内廷侍奉,与武帝的关系更为亲近。表面上看,这似乎是“尊宠任职”,然而司马迁除了一心专注于他的著述事业外,对朝廷内外的其他事务已全然失去了兴趣。
司马迁的挚友任安,在太始四年(公元前93年)的四五月间,致信于他,劝诫其“慎于接物,推贤进士为要务”。同年十一月,司马迁复信任安。在信中,司马迁详尽地倾诉了彼时的心境,并透露了一则重要消息:“仆窃不逊,近自托于无能之辞。网罗天下放失旧闻,略考其行事,综其终始,稽其成败兴坏之纪,上计轩辕,下至于兹,撰成十表、本纪十二、书八章、世家三十、列传七十,凡百三十篇。亦欲以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。”由此可见,此时他的著述已基本告竣,时年五十三岁。此后,司马迁的生平事迹鲜有记载。关于他的离世方式及终年岁数,均难以确考。据推测,他大约卒于武帝末年(公元前87年)前后,一生与武帝相始终。
司马迁自元封三年(公元前108年)担任太史令起,便开始阅读和整理史料,着手准备写作,直至太始四年(公元前93年)基本完成全部写作计划,前后历时十六年。这一时期构成了他著述生涯的核心阶段。在此之前,从元朔三年(公元前126年)至元封二年(公元前109年),他因漫游各地、侍从武帝及奉使西南,读书时间似乎不多,但这些亲历实践却为他后来的创作提供了宝贵的素材(尤其是侍从武帝巡行四方之事,贯穿其一生)。在此之后,即征和元年(公元前92年)以后,除了担任中书令,频繁在武帝与尚书间传达事务外,他的晚年主要致力于对其著作的修订和完善。司马迁坚持不懈完成的《史记》,与他丰富的实践经验、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密不可分,二者间有着血肉相连的紧密联系。
司马迁在致任安书中提及,其《史记》旨在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,此言为其所著之书的精要概括。然而,他对这一概括并未展开详尽阐释。综观司马迁其他相关论述,其概括大致涵盖以下几层含义:一、历史是动态变化的;二、历史的大变革具有明显的阶段性;三、历史演进中,今时未必逊于古时,甚至可能超越,所谓“世异变,成功大”;四、在历史变迁过程中,天道之作用常不可测,而人事之影响虽显著,但仍受制于天;五、司马迁明确以开创性的史学家自居。司马迁的历史思想博大精深,蕴含唯物主义、辩证法及其他进步思想,尚待深入探究。
综上所述,我们可以看到司马迁父子对历史的执着追求和对学术的深刻理解,以及司马迁个人在逆境中坚持完成《史记》的壮举。《史记》不仅是一部历史著作,更是中国文化的瑰宝,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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